職場霸凌新法上路:企業不能再用「人際問題」處理職場傷害
職場霸凌,過去常被包裝成「主管比較嚴格」、「溝通方式不好」、「同事之間不合」。
但從 2026 年 7 月 1 日起,這件事不再只是公司內部的管理問題,而是雇主必須面對的法定責任。
2025 年 12 月,《職業安全衛生法》修正通過,正式增訂職場霸凌防治規範。新法明確要求企業建立申訴管道、防治措施、調查程序與保護機制。
也就是說,當公司知道可能發生職場霸凌時,不能再觀望、不能只勸雙方「好好溝通」,更不能把申訴人當成麻煩製造者。
什麼是職場霸凌?
依新法規定,職場霸凌指的是:勞工在工作場所執行職務時,因事業單位人員利用職務或權勢關係,逾越業務上必要且合理範圍,持續以冒犯、威脅、冷落、孤立、侮辱或其他不當言行,導致勞工身心健康受到危害。
但如果情節重大,即使只發生一次,也可能成立。
簡單說,重點不只是「有沒有罵人」,而是要看:
- 是否利用職務或權勢關係
- 是否超出工作必要與合理範圍
- 是否造成身心健康危害
- 是否有持續性,或單次但情節重大
合理管理不是霸凌。但用羞辱、孤立、威脅、逼退、公開貶低人格的方式管理,就不只是管理風格問題。
雇主有哪些責任?
新法依公司人數規模,要求企業建立不同程度的防治機制:
| 公司規模 | 雇主應盡法定義務 |
|---|---|
| 10 人以上 | 訂定職場霸凌申訴管道,並於工作場所公開揭示。 |
| 30 人以上 | 訂定職場霸凌防治措施、申訴及懲處規範,並公開揭示。 |
| 100 人以上 | 調查與申復程序必須納入外部專業人員,且符合訓練與比例要求。 |
這代表企業不能等到事情發生才臨時找人處理。制度、管道、調查流程、保密機制、懲處規範,都應該事前準備好。
事件發生時,公司應該怎麼做?
1. 先保護人,不是先判斷誰對誰錯
第一時間最重要的,不是急著問「到底是不是霸凌」,而是先避免傷害擴大。
公司可以視情況調整座位、工作回報線、職務接觸方式,避免申訴人與被申訴人繼續處於高壓互動中。
2. 啟動正式受理與調查程序
不要用私下協調取代正式程序。
尤其是涉及主管、權勢關係、多人證詞或身心健康影響時,公司應建立調查小組,確認事實、訪談相關人員、保存紀錄,並注意利益迴避。
3. 對申訴人提供支持,而不是壓力
申訴人最怕的通常不是調查本身,而是:
- 公司會不會覺得我很麻煩?
- 主管會不會報復我?
- 同事會不會知道是我講的?
- 我之後還待得下去嗎?
所以公司要做的,是清楚告知流程、保密原則、預計時程,以及申訴期間可以提供的協助,例如心理諮詢、工作安排調整、法律或醫療資源轉介。
4. 禁止不利對待與報復
申訴人、協助申訴者、證人,都受到法律保護。
公司不得因為員工提出申訴,就對他降職、減薪、調職、資遣、冷凍、刁難或貼標籤。
企業真正需要的,不只是一本辦法
很多公司會以為:「我有一份職場霸凌防治辦法,就算完成了。」
但實務上,真正困難的是:
- 主管不知道管理界線在哪裡
- HR 不知道訪談該怎麼問
- 老闆希望事情快點結束
- 申訴人覺得公司不相信他
- 被申訴人覺得自己被定罪
- 同事開始選邊站
- 調查紀錄不足,最後無法支持處分結果
職場霸凌案件最難的地方,不是寫制度,而是讓制度在真實事件發生時,仍然能公平、冷靜、有程序地運作。
我們可以協助企業做什麼?
我們提供的不是制式文件包,而是協助企業建立一套真的用得上的職場霸凌防治機制:
- 職場霸凌防治辦法與申訴流程建置
- 企業內部申訴管道與表單設計
- 主管管理界線與職場霸凌教育訓練
- HR 訪談大綱與調查紀錄設計
- 外部獨立調查委員協助
- 個案風險判斷與處理策略建議
- 申訴人保護與後續職場復歸安排
- 勞動法令與內部管理制度合規健檢
如果你的公司還沒有建立職場霸凌防治制度,或已經發生申訴案件、不知道該怎麼處理,歡迎與我們聯繫。我們可以陪你把制度補起來,也可以在事件發生時,協助公司穩住程序、保護員工、降低風險。
如想留言評分,請先 登入會員!